行業新聞 2017.03.26
2017年03月01日,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的通知【國發〔2017〕9號】。基本公共服務是由政府主導、保障全體公民生存和發展基本需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公共服務。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指全體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獲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其核心是促進機會均等,重點是保障人民群眾得到基本公共服務的機會,而不是簡單的平均化。
我們來學習,與養老產業發展相關的部分內容。
發展目標:養老床位中護理型床位比例為30%
一、重點任務
社會福利
全面建立針對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的補貼制度,并做好與長期護理保險的銜接。提高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老年人提供醫療保健服務的能力,加快社區居家養老信息網絡和服務能力建設,推進醫養結合發展。
優撫安置
全面落實優撫安置各項制度政策,提升對復員退伍軍人、軍休人員的優撫安置和服務保障能力。完善優撫政策和優撫對象撫恤優待標準調整機制。將優撫安置對象優先納入社區、養老、醫療衛生等服務體系,探索建立優撫安置對象社會化服務平臺。
二、保障措施
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支持主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老年養護院,醫養結合設施和社區老人日間照料中心,榮譽軍人休養院、光榮院,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服務機構等服務設施建設,增加護理型床位和設施設備。推進無障礙通道、老年人專用服務設施、舊樓加建電梯建設,以及適老化路牌標識、適老化照明改造。積極開展養老護理人員培養培訓。搭建養老信息服務網絡平臺,推廣應用便攜式體檢、緊急呼叫監控等設備。
三、創新服務供給
1.培育多元供給主體
加快事業單位分類改革
理順政府與事業單位在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中的關系,強化提供基本公共服務事業單位的公益屬性,推動去行政化和去營利化,逐步將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轉為企業或社會組織。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法人自主權,深化人事、收入分配等配套制度改革,確保依法決策、獨立自主開展活動并承擔責任。
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
進一步規范和公開基本公共服務機構設立的基本標準、審批程序,嚴控審批時限,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采取招標等方式確定舉辦或運營主體。積極推動基本公共服務領域民辦非營利性機構享受與同行業公辦機構同等待遇。
大力發展社會組織
深化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制度改革,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加強社會組織孵化培育和人才扶持,采取人員培訓、項目指導、公益創投等多種途徑和方式,提升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能力。采取降低準入門檻、加強分類指導和業務指導等辦法,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支持其承接基層基本公共服務和政府委托事項。
2.推動供給方式多元化
推進政府購買公共服務
能由政府購買服務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辦,交由具備條件、信譽良好的社會組織、機構、事業單位和企業等承擔。制定實施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指導性目錄,確定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種類、性質和內容,規范項目遴選、信息發布、組織購買、項目監管、績效評價等流程,加強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財政預算管理。
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
能由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提供的,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政府通過投資補助、基金注資等多種方式,優先支持PPP項目。在實踐證明有效的領域,推行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磋商、競爭性談判等多種方式,公平選擇具有相應管理經驗、專業能力、融資實力以及信用狀況良好的社會資本作為合作伙伴。
鼓勵發展志愿和慈善服務
廣泛動員志愿服務組織與志愿者參與基本公共服務提供,定期發布志愿服務項目需求和崗位信息,建立健全志愿服務記錄制度,完善激勵保障措施。發揮慈善組織、專業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在基本公共服務提供中的重要補充作用,落實慈善捐贈的相關優惠政策。
發展“互聯網+”益民服務
加快互聯網與政府公共服務體系的深度融合,推動公共數據資源開放,促進公共服務創新供給和服務資源整合,構建面向公眾的一體化在線公共服務體系。推動具備條件的服務事項實行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反饋、實時查詢,對暫不具備條件的事項提供全程在線咨詢服務。積極應用大數據理念、技術和資源,及時了解公眾服務需求和實際感受,為政府決策和監管提供支持。
擴大開放交流合作
鼓勵通過合資、合作等方式,支持合作辦醫,共建養老和殘疾人托養機構。加強公共教育、公共文化體育等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借鑒國際先進管理和服務經驗,提升基本公共服務供給質量和水平。
四、強化資源保障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加強人才培養培訓
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開設相關學科專業,擴大專業服務和管理人才培養規模。健全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制度,強化定崗、定向培養,完善遠程教育培訓。建立政府、社會、用人單位和個人相結合的投入機制,對參加相關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人員,按規定給予補貼。探索公辦與非公辦公共服務機構在技術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機制,對非公辦機構的人才培養、培訓和進修等給予支持。
促進人才合理流動
實施東部帶西部、城市帶農村的人才對口支持政策,引導公共服務和管理人才向中西部地區和基層流動。深化公辦機構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公開招聘和競爭上崗制度,推動服務人員保障社會化管理,逐步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
提升基層人員能力
完善基層人員工資待遇、職稱評定、醫療保險及養老保障等激勵政策。推進基層公共服務隊伍輪訓,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培養計劃,繼續做好“三支一扶”計劃、西部志愿者計劃、大學生村官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全科醫生特崗計劃、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鼓勵通過優化編制資源配置、積極推進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保障基層服務力量。
五、完善配套政策體系
加強規劃布局和用地保障
綜合服務半徑、服務人口、資源承載能力等因素,對城鄉公共服務設施進行統籌布局。結合新型城鎮化和人口發展趨勢,對土地供給進行前瞻規劃,優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建設用地。新建居住區要按相關規定,完善教育、衛生、文化體育、養老托幼、社區服務等配套設施,并在合理服務半徑內盡量集中安排。
福利|老年人福利補貼
對象: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
內容:對經濟困難的高齡老年人,逐步給予養老服務補貼;對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護理補貼。
福利|優待撫恤
對象: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人員
內容:建立完善優撫對象待遇與貢獻相一致的優撫保障體系,將優撫對象優先納入覆蓋一般群眾的救助、養老、醫療、住房以及殘疾人保障等各項社會保障制度體系。
福利|中醫藥健康管理
對象:65歲以上老人、0—3歲兒童
內容:通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為65歲以上老人提供中醫體質辨識和中醫保健指導服務,為0—3歲兒童提供中醫調養服務。目標人群覆蓋率逐步達到65%。
(來源:養老那些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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